集团化改制方案获批 泰康人寿剑指IPO证券

财新网 / 丁锋 / 2016-08-20 15:18
将泰康人寿改名为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再由泰康保险集团新设泰康人寿,把老的泰康人寿的保险业务转移给新的泰康人寿

泰康获批成立保险集团 方案剑指上市

保监会于近日批准了泰康的集团化方案。筹建完成后,泰康将成为国内第12家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从集团化方式选择来看,泰康剑指集团整体上市。

8月19日,保监会批复信息显示,同意泰康寿进行集团化改组,将公司名称变更为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家发起设立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并将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保险业务及相关资产、负债转移至新设立的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陈东升担任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这意味着,一直在为上市做准备的泰康,很有可能以集团的方式整体上市。

根据保监会发布的《保险集团公司管理办法(试行)》,保险集团公司的设立,可采取两种方式:一是保险公司的股东作为发起人,以其持有的保险公司股权和货币出资设立保险集团公司。二是保险公司转换更名为保险集团公司,保险集团公司以货币出资设立保险子公司,原有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依法转移至保险子公司。

泰康集团化选择的显然是第二种方式,而上市安排是其重要考量之一。业内人士告诉财新记者,之所以选择这种方案是因为,如果采用新设立的保险集团的形式,那么新设的保险集团相当于一家新的公司,而公司上市需满足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和最近3年持续盈利这两个条件,加上从获批到真正设立起保险集团,至少需要一年的时间,如果泰康集团化选择第一种方式,将至少在四年内无法上市。而如果用第二种方式,重组完成之后即可上市。

一般来说,集团化的成本相对较高,涉及到税收、资金往来及股东结构的合理化、监管合规等,但优势也显而易见。

天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伟告诉财新记者,集团化的好处主要有两方面:一是集团化后,泰康将成为包括寿险、财险、资管、养老、信托等多元业务为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如果上市的话,向投资者讲的故事会更好,估值也会更高。二是在进行金融全牌照战略布局时,以集团去控股银行、基金等公司会更加便利,而且以集团对外投资较寿险投资更有优势。

公开信息显示,目前泰康人寿旗下已有寿险、财险、养老、资产管理、公募基金等多个金融牌照。2015年初,泰康人寿成功入股国投信托,并将后者更名为“国投泰康信托”,获得信托牌照。

近两年,泰康人寿股份转让频繁,一些具有国资背景的股东陆续退出,接盘者多为泰康老股东。市场普遍认为,这是为避免上市后股份稀释,老股东将股权进一步集中,由此,泰康上市预期逐渐明朗。2015年8月,保监会批准泰康人寿回购中信信托所持有的全部股份,这部分股份占总股本的8.8%。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减少注册资本。

目前,泰康人寿持股比例在5%以上的股东为:中国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持股23.77374%,为第一大股东;The Goldman Sachs Group, Inc.(高盛集团)持股12.56215%;新政泰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1.38905%;北京物虹联合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99090%;河南未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股7.15394%;尔富(北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15051%。

泰康人寿官网信息显示,其总资产5600亿元,管理资产超9000亿元,形成保险、资管、医养三大核心业务体系;在全国设有北京、上海、湖北、广东、山东、河南等36家分公司及286家中心支公司,各级机构超过4200家。

筹建完成后,泰康将成为国内第12家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其他的11家包括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华联合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富德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财新网   丁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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