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五虎”受贿能源公司名单曝光 涉多家发电集团败局

砍柴网 / 中国经营报 / 2016-07-16 15:53
随着发改委价格司前官员李才华、能源局许永盛等案件进入司法阶段,关于电价变化的另一面被揭开。令人惊诧的是,舆论中强势的诸多央企,几乎成建制地成为行贿人,而某些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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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操纵者

 随着发改委价格司前官员李才华、能源局许永盛等案件进入司法阶段,关于电价变化的另一面被揭开。令人惊诧的是,舆论中强势的诸多央企,几乎成建制地成为行贿人,而某些官员一边积极呼吁改革,一边却享受着旧有体制带来的利益。这些双面人背后,恰是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层利益格局。

一线调查

电价裁判李才华受审数家央企涉嫌行贿

电价裁判者的命运,正在等待法律的裁决。近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原副司长李才华被检方指控受贿,在检方指控的过程中,多家国企、央企及其下属企业牵涉其中。

《中国经营报》记者从有关渠道独家获悉,李才华在2002年到2013年期间,通过操控“上网电价”,为中国华电、华润电力、大唐电力等数家企业谋取利益,涉嫌收受贿赂共计300余万元。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窝案爆发于2014年,涉及价格司原司长曹长庆及继任司长刘振秋、副司长周望军、副司长李才华、副巡视员郭剑英。截至目前,周望军、郭剑英和李才华等三人已先后进入审判程序。

相比之下,周望军的“权力面”似乎更广,其涉案包括项目审批、项目补贴以及药品订单价等方面。而郭剑英和李才华则更“专注”,前者涉及58家药企,聚焦药价,后者则集中在电力企业“销售电价”上。

在舆论看来,三人落马,均与行政审批权力过大、过于集中有关。不过,在定价权相关贪腐案被曝光后,舆论热议之中,改革的步伐已经加速。

牵涉多家央企

发改委价格司人员编制并不多,但该司掌控着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医药、银行收费等定价权,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其每一项价格决定,既是对核心利益的一次调整,也触及到群众生活成本的敏感神经。

记者了解到,检方在指控李才华涉嫌受贿的过程中提及,2007年到2012年期间,华电集团为谋求上网定价,曾分十一次送给李才华礼金95000元。

在指控过程中,检方提及行贿额度较大的是华电集团、河北建设投资集团、华润电力等公司。华电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于2007年至2013年期间,曾涉嫌向李才华行贿80余万元。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涉嫌行贿数额为27万元,华润电力湖北公司因上网定价则涉嫌分六次向李才华行贿5万元人民币、2万港元和5000欧元。

记者了解到,李才华被指控涉嫌受贿330万元,源于帮助电力企业上网定价和电价调整。

内部资料显示,李才华多年来主抓电力价格。1999年到2002年期间,其任国家计委价格司能源供水价格处处长,2003年国家发改委成立后,任价格司电力价格处副处长,2003年到2009年任处长,2009年到2012年任电力煤炭价格处处长,2012年任价格司副司长。

因涉嫌受贿,李才华于2014年9月27日被监视居住,2015年2月10日被逮捕。在逮捕期间因证据问题补侦两次,在起诉期间因案情复杂延期三次。

引发定价权公议

央企多被公众批评因垄断而傲慢,但在李才华等人面前,似乎却甘于放低身段,甚至被曝光屡屡通过行贿来实现价格调整。这一差异的深层原因,则在于相关审批权。

2012年5月27日下午,湛江市市长王中丙在发改委门前亲吻批文,这一幕被媒体刊发后,一度引发举国关注。其时,王中丙刚拿到国家发改委核准广东湛江钢铁基地项目动工建设的批文。

彼时即有评论指出,这一吻,是相关审批权强势的真实写照。为了完善价格政策,时任副司长李才华曾于2013年称,国家决定在保持现有销售电价总水平不变的情况下,主要利用电煤价格下降腾出的电价空间,适当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脱硝电价标准,新增除尘电价。

电价不降的情况下,李才华则认为当时的价格调整,既有利于保护环境,又不增加用电企业和居民负担,有利于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作为多年负责电力价格的官员,李才华也曾发表过《可再生能源电价制度与市场研究》等专业论文,文中指出要建立与可再生能源产业的迅速发展相适应的市场体系。

言行的分裂,暴露了部分涉贪腐官员的两面性,也加剧了公众的不信任。2013年3月26日,国家发改委宣布实施完善后的成品油价格机制,并承诺“成品油价格每10个工作日都会调整一次,该降就降,该升就升”,严格按照规定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1月13日发布完善后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决定设定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控下限,即“地板价”。2008年底出台、2013年修订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搁置。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和价格司被查腐败窝案,但与此同时,简政放权的工作已经展开,国家发改委则成为这轮简政放权的重点之一。

检方指控“能源五虎” 行贿方涉多家发电集团

截至2月23日国家能源局副局长许永盛公开审理时,能源局窝案即将落下帷幕,在此之前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王骏、核电司司长郝卫平、煤炭司副司长魏鹏远和电力司副司长梁波均已开庭审理。

资料显示,许永盛、王骏、郝卫平、魏鹏远及梁波都出身原国家计委基础产业司,并历经国家发改委基础产业司和分立后的国家能源局。除魏鹏远分管煤炭外,其余四人均长期主管电力工作。

“能源五虎”的审理则揭开了能源审批大权背后的权钱交易。《中国经营报》根据掌握的一手材料显示,多家企业涉嫌行贿。恰如王骏陈述“那时,机关风气不好”。有关人士透露,王骏在法庭上陈述,几乎所有的企业都在想方设法给他们送钱。

不受监督的权力,当事者亦感害怕。郝卫平表示,“每个部门都收钱,我也害怕过,山西煤老板真吓人,用麻袋装钱来送。”

涉及多家发电企业

《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多家能源公司以及遍布全国各地的能源项目涉嫌在项目审批中对“能源五虎”进行行贿。

在起诉许永盛、王骏、郝卫平、梁波等四人的过程中,检方指出,集团包括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神华集团、中国华电集团、中国大唐集团、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浙江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三吉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华日电力控股有限公司、河北建设投资集团以及新疆特变电工等企业向上述四人行贿。

这其中,有能源央企,包括发电巨头,省级能源国有大型企业浙江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混合所有制企业北京三吉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行贿项目分布在内蒙古、江苏、江西、福建、吉林、安徽、湖南、新疆、宁夏、山西、山东、广东、浙江、内蒙古、湖北等全国各省各地,且上述四人在受贿项目上基本雷同。

不完全统计,检方指出涉嫌行贿的项目包括中国华能集团下属的吉林长春第四热电厂和吉林白山煤矸石电厂、江西安源电厂、山东莱芜电厂、江苏南通电厂、广东海门电厂、江西井冈山电厂、江苏淮阴电厂、浙江长兴电厂、湖北荆门电厂、山西酒泉电厂、内蒙古呼伦贝尔热电厂、山西酒泉电厂等。

中国华电集团下属山东莱州电厂、安徽六安电厂。中国大唐集团下属湖南株洲攸县电厂、吉林长山热电厂、江苏吕四港电厂、黑龙江七台河电厂、辽宁锦州电厂、江苏南通下关电厂等。

中电投集团下属江西贵溪电厂、山西侯马热电厂、吉林延吉电厂、吉林长白山电厂。浙能集团下属浙江绍兴滨海热电厂、浙江六横电厂。北京三吉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江苏张家港电厂、河南新密电厂、江苏沙洲电厂。华日电力下辖的河南洛阳电厂、登封电厂以及甘肃酒泉风电厂。

检方指出,在电力公司公关下,许永盛等在电力项目审批上谋取利益,即为上述公司下属的热电厂等项目在开工建设、增加电力机组等方面开具路条,并在后期核准上予以帮助。

权力的对价

据知情人介绍,郝卫平在庭审中表示,由于各部门审批意见并不对外公示,企业不知道文件到了哪个领导手里。“企业就通过各种方式公关或者打听,给各级领导送钱。比如给处长送钱后,处长告诉签过了到了副司长,企业就给副司长送钱,然后逐级攻关,达到项目审批。”

“那时,机关风气不好。”有关人士透露,王骏在法庭上陈述,几乎所有的企业都在想方设法给他们送钱。梁波也侧面印证,2009年到2011年,项目负责人大肆送钱送东西,2011年以后有所收敛。

许永盛、王骏、郝卫平、梁波等四人被指控,自2003年开始,从2万、5万、10万、20万、30万、50万、80万,多过百万以及房子……上述四人涉嫌受贿涵盖央企、央企下属公司、民企以及上述企业的所有项目。

不过,许永盛和梁波对于检察院指控受贿500多万元予以全部否认。有关材料显示,郝卫平在2004年到2012年期间,通过电力审批收受巨额贿赂超过1000万元。“其中有700多万元是郝卫平到案后主动交代的。”

相比之下,上述四人的老同事魏鹏远,后任煤炭司副司长,把审批权限用到了极致。就这样一个穿着便宜衣服、骑着自行车上班仅享受处级待遇的副司长,却创下了1949年建国以来检察机关一次起获赃款现金数额最大的案件。

检方指控,魏鹏远任职期间非法收受请托人人民币10347.15万元、欧元775.1万元、美元235.2万元、港元40万元、黄金4100克,汽车3辆,房产1套,银行卡、购物卡、字画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170余万元,另有共计折合人民币13109余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总计34279万元。

计算发现,魏鹏远在国家计委、发改委任职不到20年,合计每天收入高达5万元。其获得的收入主要来于,利用主管、负责、承办煤炭项目的职权,在煤炭项目审核、股东变更、专家评审、升级改造、安全改造及煤炭企业承揽工程,以及在催要货款、推销设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

据记者了解,北京三吉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被有关部门采取措施。

2016年6月6日,中央第十三巡视组向国家能源局(以下简称能源局)党组反馈巡视情况。反馈指出,能源局行政审批改革不力,以权谋私问题严重:“一些领导干部热衷于审批,以审批代替规划控制和行业监管。审批自由裁量空间大,监督制约不到位,公开透明不足,造成越权审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且反馈称,巡视期间,巡视组收到反映一些领导人员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巡视组组长朱保成还指出,能源局应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认真整治选人用人突出问题,规范选人用人工作,加大轮岗交流力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高度重视领导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领导干部存在的廉政风险,全面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层层传导压力,抓早抓小抓预防。

审批权下放电力体制改革再遇“大跃进”

李才华等价格司官员落马后,电力体制改革加快了步伐。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则以2015年3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为标志,总体思路是“放开两头,管住中间”,推进市场化。

与此同时,能源局窝案的爆发也加速了电力项目审批的下放。资料显示,从去年4月份,行政审批权下放之后,煤电企业上马新项目的速度就明显加快,电力过剩问题又出现了。

“一管就死一放就乱”让电力改革再次面临考验。“在地方利益的驱动下,各地不断上马电力项目。”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表示,结果,过剩的电力都以低价的方式进入了那些高耗能的大型企业。

三个月前,国家能源局局长努尔·白克力在电视会议上说,预计今年新增装机规模将超5000万千瓦。如果按这样的发展态势,未来几年,我国煤电行业将会变成现在的钢铁和煤炭行业。

7月14日,国家发改委新闻发布会再次对外表示,全面实施电力体制改革,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发用电计划、竞争性环节电价、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

电改在试点

基于加快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转变政府对能源的监管方式,时隔13年之后,中国再次启动新一轮电改。

电价广义上可以分为:上网电价、输配电价、销售电价。上网电价是发电企业售电给电网企业的价格,销售电价则是电网企业售电给用电企业和个人的价格,此二者即“两头”。输配电价相当于电的运费,即中间渠道。

“在新电改以前,政府对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实施管制,但对中间环节的输配电价则并不进行单独核定,输配电价只能用‘销售电价减去上网电价’来笼统估算。于是,电网企业在中间吃‘购销差’,而外界对真实的输配电成本则云里雾里。”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曾公开介绍。

2002年国务院制定发布《电力体制改革方案》被视为中国新电改的第一次尝试,5号文要求实行“厂网分开、竞价上网、输配分开、竞争供电”,建立一个更有效率、更为公正的以竞争、开放的区域电力市场为主,全国统一、开放、多主体、多区域、多层次、规范化的有序竞争的社会主义电力市场体系。

电力体制改革的核心则是电价,输配电价又是电价形成机制的重点内容。但长期以来,我国电网的盈利模式主要是低买高卖吃差价,有媒体称其暴利垄断甚至高于“三桶油”。

据统计,电价改革在深圳、蒙西、宁夏、湖北、云南、贵州、安徽进行先行试点,今年3月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新增北京、天津等12个省级电网和华北区域电网以及国家综合电改试点省份,按计划将在2017年推至全国。

价格改革是核心,而价格主管部门的改革则是核心中的核心,国家发改委系列窝案即为证明。若从绝对数据上看,价格司能直接决定的商品价格只有全社会的不到5%。历经30多年价格改革之后,中国实现了95%以上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由市场主导,但这5%的存在,能决定绝大部分人的生活成本和水平。

根据新的电改方案,政府定价的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自然垄断环节。自去年开始,国家发改委将电价调整的权限下放到各地区,因考虑到各地区煤价变化的具体情况不同,未来火电标杆电价降幅也不尽相同,决定权将在各地物价局。

项目大跃进

电改启动的同时,国家发改委在电力项目上的审批权也开始下放。2014年10月,国务院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版)》,明确提出火电站由省级政府核准,其中燃煤火电项目应在国家依据总量控制制定的建设规划内核准。

行政审批权下放之后,煤电企业上马新项目的速度就明显加快,电力过剩问题又出现了。近日,由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国际能源安全研究中心组织编撰的《世界能源发展报告(2016)》近日对外发布。报告认为,我国发电装机容量连续3年大幅增长,而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逐年下降,电力投资过热导致的电力过剩局面进一步凸显。

报告指出,在2012年以前,我国全社会用电量增速总体高于经济增速,电力消费的弹性系数大于1。2012年起,总体上看,用电量增速已显著低于经济增速,电力消费的弹性系数已明显低于1。2014年起全社会用电量增速已大幅回落。与此同时,2015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小时为3969小时,同比减少349小时。

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9月底,全国的火电装机容量为9.47亿千瓦。但在建的火电装机容量还有1亿千瓦左右。

如果以2013年的火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为基准,火电装机容量就有大约14.3%的过剩,换算成过剩的火电装机容量,即过剩大约1.35亿千瓦。火电的过剩发电容量与在建容量加起来超过了2亿千瓦。水电在建装机容量还有约4000万千瓦。

2015年,新增的风电装机容量预计为3000万千瓦左右,新增的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预计为1800万千瓦左右。中国的可再生能源电力还处于发展的增长期,今后每年的新增装机容量预计还会稳步增加。这也就意味着,2015年550亿千瓦时左右新增的风力和太阳能发电量,将会超过2015年中国全社会约450亿千瓦时的新增用电量,这将是在中国电力发展史上划时代的第一次。

中国的核电建设则正在开始大跃进,截止到2015年9月底,中国核电站的运行装机容量达到2414万千瓦,在建规模2769万千瓦。而规划和拟议中的核电站,至少是5000万千瓦左右,大约相当于运行和在建的核电站规模的总和。

国家能源局局长努尔·白克力在4月21日的电视会议上说,预计今年新增装机规模将超5000万千瓦。如果按这样的发展态势,未来几年,我国煤电行业将会变成现在的钢铁和煤炭行业。

抓放两难间

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在法庭上称,在纪委立案审查的时候,他写了如何反腐的建议,主要是结合其亲身体会,提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审批权应当大量下放到市场,从源头上解决政府不该管的一些事,防止以权谋私。

然而,在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过程中,国家下放了除核电和大型水电外的所有发电项目审批权,地方政府投资发电带动经济发展的热情也被调动起来。

公开资料显示,在火电方面,各省份核准火电的建设速度明显加快。据悉,已经获得核准的火电规模,超过1亿千瓦,等待审批的还有1亿千瓦。

2013年6月,能源局下发《关于同意委托山西省核准低热值煤发电项目的函》,算是正式给了山西“十二五”期间1920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的建设指标,并可以自主审批。

今年1月到8月,山西自主核准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共计22个,总装机容量达1830万千瓦,占国家能源局下放指标的95%,总投资达825.03亿元。而山西本来就作为资源省市电力富裕,如今却又再密集上马低热值煤发电项目。

中国火电发电量已严重过剩,然而2015年中国煤电投资却在中央政府“简政放权”的背景下得以逆势投资大幅增长。

根据中电联的统计数据,2015年,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0.5%,增速同比回落3.3个百分点,第二产业用电量同比下降1.4%,为40年来首次负增长。

一方面电力消费大幅放缓,而电力供应却达到了历史新高。中电联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净增发电装机容量1.4亿千瓦,创年度投产规模历史新高,年底发电装机达到15.1亿千瓦,同比增长10.5%。

电改方案在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即强调电改要促进公平竞争和坚持安全可靠。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市、区)至少成立了559家售电公司,各个公司专注于降价让利,电价进入了恶性竞争。

据林伯强介绍,目前电力市场交易热闹起来了,价格也降下去了,但与百姓无关。“发电企业本着能卖多少卖多少的想法,过剩的电力都以低价的方式进入了那些高耗能的大型企业。”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戴彦德接受记者采访表示,电力体制改革开始了,恶性竞争的问题也出现了。“从长远看,恶性竞争关系到用输电安全问题,监管部门要重视起来。”

4月25日,发改委和能源局发布了《关于促进我国煤电有序发展的通知》,要求“十三五”严控煤电规模。四天前,两部委更是连发三份文件,不仅要求淘汰落后的煤电产能,对于煤电新项目的规划、核准建设都要放缓。

相关报道

电力体制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2016年7月14日,发改委在新闻发布会上称,将全面实施电力体制改革,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发用电计划、竞争性环节电价、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输配电价改革覆盖全国18个省级电网和华北区域电网,北京、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组建成立,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显著扩大并在优化电力资源配置、降低用电成本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中国电力体制改革始于20世纪80~90年代,朝着政企分开、政监分开、厂网分离、主辅分离的方向逐步深化,新电改正努力进一步促进电力市场化改革,促进相关企业加强管理、提高效率,引导电网合理投资,引导用户合理使用电力资源。深圳独立的输配电价体系将于2015年1月1日起运行,输配电价实行事前监管,按成本加收益的管制方式确定,监管周期为三年。

配售电业务的放开成为备受关注的亮点,包括高新产业区、发电企业、公共服务行业公司、分布式电源用户、社会资本成立的独立售电企业等五类主体有望获得售电牌照,分羹万亿级别的市场。

而按照新一轮电改积极稳妥、分步有序推进的原则,作为最关键一环的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将扩围,售电侧改革等部分重大改革事项则先进行试点再全面推开。业内人士认为,改革后全社会平均电价或将先降后升,城乡居民领域将是改革最大“硬骨头”。

来源: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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