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筹产品烂尾:大可乐手机货不对板 网友抱怨多败局
“众筹”对于常常网购的消费者来说,已经不算是新生事物。众筹又分为股权众筹、债券众筹、公益众筹和产品众筹,在一些平台上,产品众筹被称为奖励众筹,也是所有众筹形式中与大众消费联系最为密切的一种。
对于消费者来说,奖励众筹除了价格相对低之外,对于众筹方来说,众筹融资门槛低、面向大众,这些都为新型创业公司的产品生产融资开辟了一条新的路径。
2013年开始,产品众筹率先作为众筹的一种进入中国,国内大的电商平台,如淘宝、京东、小米等公司争相竞逐,众筹也进入了快速成长期。因此,近年来,产品众筹迅猛发展,广东省也是众筹消费大省,据网贷之家提供的数据,广东省内众筹平台共77家,数量仅次于北京,筹资额也居于全国第三,达到1.86亿元。
然而,正在迅猛生长当中的众筹,也面临着一些“成长的烦恼”。艾媒咨询向南方日报透露,据调查,目前约两成的产品众筹项目会出现产品性能、保修、服务与描述不符等问题,而由于目前国内众筹平台尚无第三方机构或者平台对其质量进行检验。而与之相应的,产品众筹项目一旦“烂尾”,消费者维权、投诉便成了难题。 ●南方日报记者 陈若然 彭琳
“货不对板”被投诉最多
记者在京东众筹平台发现,发货延迟导致的消费者异议不少。就在3月8日,大可乐手机刚刚宣布倒闭,而此前京东平台上众筹的项目“大可乐3”的理赔退款也由此面临“有去无回”的风险。
2014年12月8日,大可乐手机在京东金融平台发起众筹,宣布以“众筹”方式发布新机“大可乐3”,按照当时大可乐发布的众筹规则规定,参与众筹的“梦想合伙人”,将获得每年一次免费更换大可乐新款手机的特权。
“大可乐3”提供了听上去很美的条件,但很快,参加众筹的消费者发现,“大可乐3”手机在产品宣传时的GPU参数出现错误,宣传时的16核GPU最终只有2核。随后,大可乐发货出现延迟,原定在1月28日发货,而26日,大可乐公告由于三星内存量产推迟7—10天发货,到了2月10日,大可乐再度公告整个发货周期延迟,到2月13日,才彻底完成发货。
“货不对板”也是被投诉最多的问题之一。有收到货的客户投诉大可乐屏幕容易破损和出现自动裂屏,并不像之前所宣传的“蓝宝石屏幕”一样坚硬,创始人丁秀洪则在随后面对媒体的解释中称,“大可乐3”官方宣传的“蓝宝石材质屏”,是在玻璃基材上用外延生长技术增加的一层蓝宝石材质,并非整块蓝宝石。此外,原来宣传时期公布的“全金属机身”随后也改为塑料+金属设计,有网友抱怨因此色差严重。
除了发货问题,“大可乐3”众筹“梦想合伙人”的麻烦并没有结束。2015年9月,媒体传出大可乐代工厂深圳云晨基业倒闭消息。有参与众筹的“合伙人”在京东平台发帖,并在平台组织消费者添加“大可乐维权”为头像的微信公众号,但如今,据记者查证,该公众号已经不作维权使用,公众号发起者称“感觉维权希望渺茫”。
值得注意的是,在整个大可乐3众筹的过程里,京东众筹平台的后续跟进服务也是被诟病最多的对象之一。在上述消费者维权的帖子下,京东客服回应称,将“协助用户进行维权,并不排除用法律手段,督促大可乐尽快提出补偿方案”,并未提及京东在整个用户维权和赔偿中的责任。也有消费者晒出了与京东客服的对话,对话显示,京东客服表示“京东把资金给到大可乐项目方”,用户如需维权退款,则需要联系项目方。此后,“大可乐3”手机项目被从京东众筹平台上删除。
“成长的烦恼”谁来担
据网贷之家最新提供的今年2月份全国奖励众筹的统计情况看,奖励众筹平台在今年初依旧发展迅速。据不完全统计,2月底,全国各种类型的众筹平台总共306家,其中奖励众筹平台有93家;2月众筹行业共新增项目4542个,其中,奖励众筹项目最多,为3541个,占总项目数77.96%;筹资为5.34亿元,占筹资总额的54.43%;当月全国奖励众筹参与人数达180.46万人次。
迅猛发展的另一面是“成长的烦恼”同时涌现。一方面,政策方面针对产品众筹尚未有确切的专项规定出台,不少平台上众筹的项目可能出现因为众筹方产能不足延迟交货的情况,更有违约、刷单等现象频频出现。而碰上此类状况,在监管规则和征信体系尚不成熟的情况下,很多消费者只能自认倒霉。
艾媒咨询CEO张毅告诉南方日报记者,产品众筹不同于团购等消费模式,亦不同于现货消费。现有的产品众筹大致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产品已经成型,众筹之后再去确定产量;另一种情形是产品只有雏形或创意和概念,待众筹后才投入生产。第一种情况的众筹总体来说比较安全,问题不大,可能只是商家借助众筹打“擦边球”进行的营销手段。但是在第二种情形当中,可能出现问题的则较多,比如可能出现产品性能、保修、服务与此前描述出现差别的情况。
据张毅透露,目前在产品众筹中出现上述问题的比例大概在20%左右,但因为产品众筹金额往往不大,所以一旦出了问题,通过法律维权会比较难。产品众筹目前刚刚进入成长期,后续随着项目的增多,出现问题的项目总量也有可能上升。
据艾媒咨询向南方日报记者提供的产品众筹项目调查报告显示,目前中国众筹产品质量良莠不齐,而国内众筹平台尚无第三方机构或者平台对其质量进行检验,众筹过程中投资人也无法核实产品的实际质量如何。不少产品方为吸引投资者,采取在平台上刷单的方式。在项目众筹后期产能的不足,对于用户的承诺无法兑现同样也是时有发生,其中产能不足为多发问题之一,占比超过三成。
艾媒咨询表示,从目前来看,对于项目方的处罚制度缺乏明确条款,平台对于伪劣项目的监督仍存在不足。所以在项目责任纠纷方面,用户意识相对空白,行业平台较为不重视,这也伤及了行业信誉根基。
■点评
广东省消委会法律顾问陈北元:
众筹烂尾平台理应担责
陈北元表示,如果消费者发现奖励众筹最终演化成欺诈,或者商家没有提供服务,甚至出现跑路状况,此时可以援引消费法五十三条,依法维权。不过,现在的维权难处在于,众筹在发起之时,产品尚未产生,如何界定产品质量、明确细节标准较难,退款比较周折。
而关于平台与众筹方的权责划分问题,陈北元认为,一般众筹平台发布的信息会有保底承诺,在这种情况下,平台和众筹方承担的是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是第三方发起的项目,要看看平台承诺的保障性条款,如果平台声明仅仅是中介,则不担责任。
不过,在没有声明的情况下,一般消费事件中,平台本身作为销售者应当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只要是通过平台发出来,不管是谁发起的,平台都是销售者的角色,这一点,平台和传统零售商如广百百货没什么区别,应该承担赔偿或先行退款责任。
陈北元表示,预付费众筹模式中,如果产品质量发生问题而产生纠纷,消费者可以先与商家协调,如果商家确实拖延交付,消费者向各地消委会投诉,如果确实符合处罚办法,可以对商家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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