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要拆墙了,业主应该知道哪些问题滚动

砍柴网 / Cookie / 2016-02-23 14:43
全部推行街区化是不科学的,有些社区确实也不适合开放,因此应该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在推行时,进行大量的调查工作,社会治安各种手段相互协调等等。至于噪音扰民问题?首...

2月21日晚上,中央公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其中一句话犹如投入了一枚重磅炸弹: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

文件还进一步提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就是说,你家小区的围墙很可能要被拆了。文件一出,大家就炸开了锅:没了墙物业怎么管?陌生人随意进出怎么办?楼和楼之间都成了公共道路,噪音怎么治?业主等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谁来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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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何要拆墙?

据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说,小区封闭是为了安全。推倒小区居民习以为常的围墙,将原本相对隔绝的“安全岛”置于嘈杂的都市生活中,确实有些让人不安,更不用说随之而来的安全、管理以及交通上的问题。

光明时评作者龙敏飞指出:“在国外,推行街区制之所以顺利,而且得民心,与人家的城市治理水平、公民素质和治安状况有着莫大的关联。在这些方面,国内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是有一定差距的。既然‘先天条件’不一样,那推行同样的街区制,自然会有不一样的结局。”老外的街区制是因为人人有枪而且本来就居住分散,这与国内基本都是高层住宅楼不同。我国现状到底适不适合实时街区制,这个还真待考量。

二,国家有没有权利拆墙?

但政策已出,业主们还是应该及时了解政策进展等细节问题。那么,国家有没有资格拆掉我们的围墙?根据《物权法》,“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原则上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似乎多少与这些条款相悖?具体怎么样,恐怕也需要一番争论。

三,拆墙应不应该给业主补偿?

我国《物权法》有明文规定,“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也就是说,已建好小区如果要拆围墙应该由政府对业主进行一定的补偿。

四,拆墙后怎么保障小区安全?

全部推行街区化是不科学的,有些社区确实也不适合开放,因此应该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在推行时,进行大量的调查工作,社会治安各种手段相互协调等等。至于噪音扰民问题?首先要调查研究,看扰民到什么程度,是否安装隔音墙,制定具体的、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解决,不要一刀切。

总之,从长期发展来看推广街区制有利有弊,具体怎么操作执行让街区制的正面效应最大化,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业主及居民应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协助推进相对政策的顺利执行。(微信:zspu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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