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IPO前历经6轮10次融资,雷军依然能持股31.14%且投票权过半。
从创立到IPO,雷军始终把控着小米的控制权。
如此局面,建立在6轮10次融资的股权稀释背景下,雷军的手腕不可谓不高超。
纵观小米发展史,雷军极为精确、科学的股权战略可划分为两个部分:一个部分是雷军本身的高度,也是少有人能企及的;另一个部分则是“牛卡计划”,这是大多数人都能学会的。
“大神”雷军
小米有8大创始人,都是业内大拿。除雷军外,分别是有微软/Google经历的林斌、黄江吉、洪峰,有摩托罗拉经历的周光平,原金山高管黎万强,多看创始人王川,以及来自北京科技大学的刘德。
在所有合伙人里,雷军是最有钱的。
金山软件于2007年上市,雷军作为大股东之一已跻身身价亿万元的富翁行列。此外,雷军作为天使投资人投资了UC、欢聚时代、多玩等公司,获利颇丰。
仅以UC为例,2007年投资300万~400万元,持股20%;2015年被阿里以43亿美元收购,股权价值60亿元,投资回报率1 500倍。
远比其他合伙人有钱,雷军在小米创立之初便能独掌70%股份,其他7人持股总和才20%。
更为重要的是,投资人对小米的青睐源自雷军,投小米就是投雷军,雷军无形中拉升了小米的估值。
2011年5月,小米完成A轮融资1 025万美元,雷军参与300万美元。2011年9月,小米完成B轮融资3 085万美元,雷军又参与300万美元。同时,雷军还是小米重要投资机构顺为资本的创始合伙人。这些早期布局后来奠定了IPO前,雷军股权的基本盘。
从小米招股说明书中,我们能清晰地看到,雷军通过Smart Mobile Holdings Limited与Smart Player Limited控制上市主体小米集团(开曼群岛)31.4%股权。
不过以上仅为冰山一角。通过阅览“主要股东来源”及“身份/权益”两栏,我们大致可以还原出“富翁”雷军的真正格局:一位家族信托财富管理哲学的信仰者。
在Smart Mobile Holdings Limited与Smart Player Limited结构之上,雷军极有可能很早就选择了中国香港的信托公司ARK Trust Limited作为家族信托的受托人。谋定而后动,雷军或早有港股IPO打算,在中国香港信托法下,他亦能在特殊情况下调整或撤销信托。
上市前夜,小米向雷军控制的Smart Mobile Holdings Limited按面值0.000025美元发行6 396万股B类股,作为雷军对公司贡献的奖励。
对一位创始人如此礼遇,整个中国互联网行业估计只有雷军一人受得起。
“牛卡计划”的警示
所谓“牛卡计划”,就是AB股双层股权架构,同股不同权。
AB股设置能让公司创始人通过较少股份把握更多控制权。在小米,A类股1股当10票,B类股1股当1票。雷军与合伙人林斌是A类股的主要持有人,其他投资人均持有B类股。
IPO后雷军持股将被稀释至23%,但通过AB股设置,雷军依然能拥有50%左右的投票权,从而实质控制小米。
AB股设置在科技公司并不鲜见。但小米的特殊之处在于,雷军从骨子里就把融资当成“债”。
小米6轮融资发行的全部是优先股,占总股本的50.1%。
优先股没有投票权,即便转化为普通股也只能是1股1票的B类股,因此不涉及大权旁落。但是按照中国香港IPO适配国际会计准则IFRS,优先股是金融负债,只要未转股或未赎回,就要按照公允价值计算为负债。而在实际操作中,小米要向优先股投资人支付8%的额外年息。
正是因为IFRS定义优先股为“像股的债”,小米2017年亏损439亿元,股权权益为-1 272亿元。如果不按IFRS计量,小米则盈利54亿元,股东权益为343亿元。IFRS会计准则可谓把小米的账面从盈利变为亏损,从健康运营变为资不抵债。
虽然资不抵债只是一种“账面游戏”,优先股带来的融资警示却是极为深远的。
对许多创业者而言,投资人的钱是“便宜”的,烧起来没有太多顾虑,烧完就再融资。如今甚至出现一种现象,A到Z字母都不够用了,融资轮数要在字母后加数字,变成B-1、C-2等。
但雷军显然很克制。小米这么大一摊子,6轮融资只有不到16亿美元,只有滴滴的十分之一,而且只发优先股,只能转为B类股。这就好像“你投了钱给他,他说迟早会还你”,“投钱”更像是“借钱”。
背负投资人的“债”,就宛若时刻谨记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悬于项上,不舒服,却也是好事。
雷军也曾吹过牛,小米5年不上市,这句话翻译过来就是可以再依靠投资人的钱“烧”一会。但是,2016年小米手机销量出现下滑,估值也逐渐从450亿美元跌落至420亿美元,这让雷军不得不开始考虑投资人提前赎回优先股的可能性。小米不但要扭转不利局面,更要提前上市给投资人一个交代。
“大神”如雷军者,尚且如此小心翼翼,仍然在烧钱者还不警醒吗?
作者:唐亮
l来源:商界评论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