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日期造假遭投诉 泰尔制药屡陷风波败局

砍柴网 / 中国经营报(北京) / 2016-06-25 15:25
如果消费者在网上购买保健食品的生产日期,晚于快递发货的日期,那么这款保健食品是否涉嫌伪造或虚假标注生产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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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消费者在网上购买保健食品的生产日期,晚于快递发货的日期,那么这款保健食品是否涉嫌伪造或虚假标注生产日期?

近日,来自湖南的消费者林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他向《中国经营报》记者举报称,其购买的天然维E+维C咀嚼片涉嫌虚假标注生产日期。林先生向泰尔旗舰店客服反映情况后,该客服人员向其进行了全额退款,且让林先生自己选择是否退回商品。

生产日期是保产品的“出生证明”,它既考验厂商的诚信度,也关乎消费者的健康。泰尔旗舰店是由湖南泰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尔制药”)运营管理的网店,泰尔旗舰店出现生产日期虚假标注的问题,显然泰尔制药逃脱不了干系。

蹊跷的生产日期

2016年5月31日14点32分,林先生在泰尔旗舰店花费了1910元购买了20盒由泰尔制药生产的天然维E+维C咀嚼片,打算送给亲属。该产品的保质期为24个月。

然而,林先生于6月2日中午12点收到由百世汇通快递过来的产品时却颇为诧异,该产品的生产日期居然是2016年6月1日。林先生感觉到有些不对,于是在百世汇通的官网上查询了快递订单号,查询结果让其更加错愕。

林先生购买的咀嚼片是于2016年5月31日19点20分,由百世汇通的工作人员揽收,6月1日14点40分该产品发往怀化,6月2日12点林先生收到快递。从5月31日至6月2日,林先生所购买的产品一直是在快递运送途中,为何会冒出6月1日这样一个生产日期?

经过与卖家短暂的协商后,林先生于6月2日12点31分选择了退款申请,退款类型是不退货仅退款,退款原因是标签/规格/包装与商品描写不符。

在退款前,林先生与泰尔旗舰店客服进行沟通,希望对方能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对方表示:“我们的生产日期和批次都是按照每月的开头标注的,您不放心直接退回就可以。”

泰尔旗舰店客服人员的解释显然无法消除林先生的疑虑,并且泰尔旗舰店上的投诉评论已被删除。

生产日期是指商品在生产线上完成所有工序,经过检验并包装成为可在市场上销售的成品时的日期和时间。《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生产日期(制造日期)是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日期,也包括包装或灌装日期,即将食品装入(灌入)包装物或容器中,形成最终销售单元的日期。应清晰标示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日期标示不得另外加贴、补印或篡改。

最新版《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则明确指出,对于“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如果“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产品认证存疑

泰尔制药生产的天然维E+维C咀嚼片不仅生产日期存疑,其产品认证也存在问题。

这款天然维E+维C咀嚼片取得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为QS430113010230,这意味着该产品取得的仅仅是QS食品认证,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CFDA”)网站上的信息显示,其编号相对应的产品名称为糖果制品(糖果))。但该产品包装上未标明任何糖果字样。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04第五条第一款“强制标示内容”规定,“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泰尔天然维E+维C咀嚼片产品名称单纯地突出了食品的某一部分功能,已涉嫌违反了《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虽然泰尔制药的这款产品取得了QS认证,但是记者在CFDA的官网上查询发现,含有天然维生素E+维生素C产品的均属于保健食品,且一共有8家企业进行了保健食品认证,即拥有蓝帽子认证。

这8家企业分别是北京汉青安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四川维奥制药有限公司、上海天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采森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威海康博尔生物药业有限公司、青岛佰福得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赛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即便是取得了蓝帽子认证,上述8家企业在描述产品的功能及使用说明时极为谨慎。

比如汤臣倍健的维生素C加维生素E咀嚼片的适应人群是需要补充维生素C和维生素E的成年人,其食用方法是每日一次每次一片,其在注意事项中标注不宜超过推荐量或与同类营养补充剂同时食用,不宜人群为孕妇、乳母。

汤臣倍健在这款产品里对其主要成分的描述也极为谨慎,并出具了依据。比如维生素C是增强免疫力的重要元素,其直接参与体内的氧化还原反应及羟化反应,可保护细胞膜免于遭受氧化性损伤,该描述摘自《国外医学·生理、病理科学与临床分册》。而关于维生素E的描述则是清除自由基并阻断其引发的链反应,防止生物膜和脂蛋白中多不饱和脂肪酸、细胞骨架其他蛋白质的巯基受自由基和氧化剂的攻击,这段描述源自《中国营养师》。

泰尔制药的这款天然维E+维C咀嚼片不仅适用于所有成年人,而且每天最高服用可达到4片。不过在其旗舰店网上又出现了以下适宜人群:需要延缓衰老改善肤质的女性,需要提高身体素质、保护生殖功能健康的男性,经常喝酒吸烟者和高脂肪摄入者,需要保护心脑血管健康的中老年人。

在成分说明中,泰尔制药的该款产品也明确表示维生素C和维生素E具有改善人体血液循环,改善脂质代谢,保护心脑血管健康,抑制黑色素生成和退化黑色素,皮肤美白,促进铁质吸收,提高免疫力,抗过敏,解毒,抗癌等功能。

对比上述描述,泰尔制药生产的天然维E+维C咀嚼片虽然取得的是QS认证,但是其描述的功能显然比汤臣倍健生产的同款保健食品要宽泛得多。

事实上,早在2013年12月,CFDA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使用片剂、胶囊、口服液、冲剂、丸剂等形态,需定量食用且有每日食用限量的产品,不纳入食品生产许可(QS标志)范围。

规定还对虚假宣传的惩处加以说明,据征求意见稿称,未获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食品不得在标签、说明书上声称保健功能,若声称有保健功能的,已获食品生产许可,一律按食品虚假、夸大宣传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查处;若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依法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违法风波不断

泰尔制药近年来还频频被查出违法添加的案例。

2012年11月17日,泰尔制药生产的批号为20080218、20080517、20080501的新维亭被检出含有西布曲明;泰尔制药生产的批号为20060818的维亭纤体魔芋晶(含赠品:肠清苹果芦荟片)被检出西布曲明。

2015年12月1日,CFDA公布的违法添加企业中,湖南泰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在云南健之佳重庆药房有限公司西城大院店、云南健之佳重庆药房有限公司国际社区店销售的品健泰尔牌善堂片、泰尔牌新维亭片被查出非法添加;在石家庄市长安神康大药房民心店销售的天婷牌丙酮酸钙苹果酸片被查出非法添加。

公开资料显示,泰尔制药是中国最大的生物医药产业基地——中国长沙国家生物产业基地的创始者,也是中国内地首批GMP制药企业和首批GMP营养健康品企业,曾被列入湖南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名单。

对于林先生的投诉,以及产品认证等疑问,本报记者向泰尔制药发去了采访函,并多次电话询问采访回复情况,泰尔制药方面以法务部人员出差为由未予回复。

来源: 中国经营报(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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