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易到用车出事索赔卡壳 时隔20多天仍无赔偿答复滚动

北京晨报 / 黄晓宇 / 2016-05-25 10:20
“本来计划五一出国旅游,没想到在去机场的路上发生车祸”,回忆起20多天前的遭遇,市民李女士仍心有余悸。事故导致一人死亡,他们夫妻二人受伤,事后向易到用车主张后续赔...

“本来计划五一出国旅游,没想到在去机场的路上发生车祸”,回忆起20多天前的遭遇,市民李女士仍心有余悸。事故导致一人死亡,他们夫妻二人受伤,事后向易到用车主张后续赔偿,至今未获答复。

高速路车祸 两乘客受伤

李女士称,今年五一期间她和丈夫计划去日本旅游,事发前晚,她通过易到用车预定了去机场的专车。5月1日清晨3时许,李女士夫妇二人上了易到用车司机李某的汽车,因时间较早,事发时二人在车上打瞌睡。“凌晨5点左右,听见砰的一声巨响,我们一下被撞醒了。”李女士回忆说,她当时迷迷糊糊,下车后才意识到自己刚刚遭遇车祸。“我老公说他好像被大锤砸了头似的,满身是血,我赶紧打了急救电话。”李女士说,当时她的腿部也受了伤,但她全然不知,一心只顾将丈夫送往医院。她发给记者的诊断证明显示,她的先生头皮炸裂,皮肤擦伤,其中头部前额伤口长6厘米,“本来早就订好机票和酒店了,结果全泡汤了。”李女士说。事后她得知,这起事故不仅他们二人受伤,还有一人死亡。

司机主责 后续赔偿难

李女士出具了一份由顺义交通支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事发5月1日5时10分,顺义区机场二高速出京方向约11公里处,李某驾车由南向北行驶时,车辆右前部与梁某停在应急车道内的小轿车左后部相撞后,车辆前部与梁某身体相撞,导致梁某坠落桥下,造成梁某死亡,李女士二人受伤。交警部门认定李某驾车未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死者梁某违反停车规定,是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李某承担主要责任,梁某承担次要责任,李女士二人无责任。

李女士称,虽然易到用车承担了治疗费,但后续产生的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赔偿方案和数额,易到用车至今未能答复。“事发至今,我们和易到用车的工作人员沟通数次,可至今没有明确答复。我们所求不多,无非是希望有一个处理事故方案的时间表,比如最终赔偿方案是什么。”

正在处理 无明确时间

昨天,北京晨报记者与易到用车取得联系,一工作人员查询后表示,系统中显示李女士的事故正在处理中,目前还没有处理意见。“一般事故我们会在3至7个工作日完成相关赔偿,但李女士的情况比较特殊”,至于此事是否有具体期限,工作人员表示“没有”。

北京百瑞律师事务所李晓震律师表示,李女士与易到用车之间存在运输合同关系,乘客受伤后包括后续的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直接损失,均可向对方主张赔偿,如果需要美容产生相关费用,也可一并向对方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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