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家公司未能按期披露年报 新三板年考追责董秘证券
据新三板股转系统统计, 截至4月29日,共计6945家公司需披露2015年年度报告,其中6883家已完成披露工作,62家公司未能按期披露年度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规定,这62家公司自5月3日起被股转系统暂停股票转让。根据规定,若在6月30日前仍无法披露年报,这些新三板公司的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上述62家公司涉及27家主办券商。其中,作为新三板挂牌业务领先的申万宏源(000166,股吧)涉及公司最多,为11家。此外还有安信、广发、海通、国泰君安等券商,分别有8家、5家、3家、3家。
董秘应对信披负责
4月28日,北京胜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胜龙科技”,证券代码:430016)发布公告称,原定于当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但因对披露事项及审计报告时间估计不足,2015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尚未完成。为确保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准确性,经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披露日期变更为4月29日。
一天后,胜龙科技再次发布公告,由于审计报告仍未出具,年报编制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公司无法在4月30日前披露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申请自5月3日开始停牌,直至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日申请复牌,最晚恢复转让日为5月11日。
胜龙科技表示,因为工作时间安排原因,为确保财务报告质量和信息披露的准确性,所以申请2015年年度报告延期。
4月29日,刚刚挂牌20天的新鲜(北京)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鲜传媒”,证券代码:836642)也发布公告称,原定于4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2015年年度报告,因年报准备时间紧张,年报编制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公司无法按预计时间披露,将延期披露。申请自5月3日开始停牌,直至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日申请复牌,最晚恢复转让日为5月11日。
从查看上述62家企业就未能及时披露2015年年报而发布的公告来看,主要集中在三方面。
一是刚挂牌的企业来不及准备年报审计;如新鲜传媒,从4月19日挂牌到4月30日之前必须完成年报披露,中间仅仅相距20天,时间可谓是相当紧张。
二是更换了年度合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如浩祯股份称,因新任会计师事务所项目人员不足等原因,无法按预计时间披露。原为其提供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月4日公告称更换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
第三个原因是正在进行并购重组推迟披露。如广建装饰,本来该公司在1月25日就公告,因重大事项停牌。拟并购同行全国排名较前的企业,目前正在对被并购企业进行调查、评估及谈判,所涉及的事项尚未完成,依然存在不确定性。4月25日前仍无法恢复转让,经申请并获股转系统批准,股票延期恢复转让,最晚恢复日为7月24日。
此外,还有一些因特殊原因延迟披露的企业。如朗顿教育公告指出,公司原定于4月13日披露2015年年报,然而因2015年业务数量大幅增加、子公司数量较上一年度增加较多且区域分布较为分散,使得审计工作量较大用时较长,因此无法按时披露年报。
对此,新三板独立评论人布娜新认为,年报不能按时披露的主要问题还是出在了董秘身上。现在新三板的企业和A股的企业是有一定差距的,企业无论是从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都是没有办法和上市公司去比的。因为A股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要经过考试,去深交所培训,通过之后,才有董秘任职的资格,A股的董秘,基本都有法律背景和专业背景。但是新三板的上市公司对这个就不太专业了。容易把董事会秘书和董事长秘书这两个概念混为一谈,董事长秘书只是协助董事长个人做工作的,董事会秘书才是专门负责股东大会和法定信息披露专门的一个职位。而新三板的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秘书往往是不称职的。 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就是股转系统自己举行培训,把董事会秘书的职责给限定住,应该做什么,怎么做,把它规定好,这样的话就不会有人滥竽充数,最后把所有事情都耽误了。
主办券商督导不力
根据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规定,主办券商在挂牌公司发展过程中承担系统性风险,对公司进行挂牌前的尽职调查、挂牌后的持续督导。
虽然从上述62家企业来看,大多数企业的主办券商也提前发布了风险预警,采取了相应的一些措施,但就最后的效果来看并不是很理想。
布娜新表示,主办券商有终身督导的义务。当法定披露不合格,首先要负责任的肯定是挂牌公司,其次就是主办券商。主办券商有义务来监督企业,在挂牌之后把披露工作做好。新三板企业主办券商相对于A股来说任务要少很多,如果再连信息披露都不监督的话,那主办券商可以说也是失职了。主办券商应该定期和公司沟通,不是说挂完牌就没事了,而是工作刚刚开始。有很多券商在这一点上有认知误区。
中国银河证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张金松认为,与A股主板公司相比,新三板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仍偏低,相关制度尚需进一步完善,有效执行尚需进一步强化。如果挂牌公司不把信息披露工作当回事,那么也就别指望督导券商、会计所和律师所了,因此,挂牌公司应设置专门岗位与专人负责信息披露,不能靠兼职人员,只有专岗专人才能真正将信息披露工作落实到位。而监管部门要针对主办券商、会计所和律师所等中介机构出台更具体的制度措施,强化中介机构的信息披露责任,加大对信息披露违规的处罚力度。
全国股转系统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5月5日,新三板市场挂牌公司总数达到7069家,总市值突破3万亿元大关。业内人士预计,2016年新三板挂牌企业有望达到1万家,未来3到5年内,仍将是新三板高速扩容的时代。
对此,安信证券诸海滨团队表示,随着挂牌公司家数的增多和市值增长,新三板分层落地前夜监管措施应全面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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