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司机酒驾撞人后逃逸 接单司机不顾伤者驾车走败局
3月26日晚上10时20分许,两乘客在约定地点等待滴滴快车时,被另一名滴滴司机撞伤。肇事司机随即驾车逃逸。事发时,两伤者向接单的滴滴司机求助后,但该司机告知120机务人员事故位置后,取消订单驾车离开现场。目前,交警正对该案展开调查处理。
酒驾滴滴司机撞伤两乘客后逃逸
3月26日22时20分许,乘客蔡某、叶某通过滴滴打车软件,与快车司机李某约车成功。22时31分许,李某驾驶白色本田小车,在滨河大道西行方向金田路段辅道准备搭载他们时,滴滴专车司机翁某驾驶灰色别克商务车沿该路段同方向行驶至此。该商务车撞上了等车的蔡某、叶某,造成蔡某重伤、叶某受轻伤和别克商务车部分损坏。事故发生后,翁某当场驾车逃逸。
3月28日,肇事司机翁某被福田交警大队抓获。经初步调查,翁某供述其2014年至今为滴滴专车驾驶员,肇事车辆别克商务车为滴滴专车。经调查,当晚事故发生前,翁某与朋友在饭店吃饭喝酒,其喝了半斤白酒。其后,他酒后驾车行至事发地点时发生了事故。翁某称,当时不知道自己撞的是电动车还是其他物体。他将车辆一直开至市儿童医院附近,车辆爆胎后才将车辆停下,当晚在车上睡觉。
3月27日上午6时许,翁某醒后看见车头右前角和前挡风玻璃右下角发生损坏,但仍未向公安机关投案或者拨打110报警。直至3月28日上午,事故发生后30多个小时后,翁某驾车前往罗湖交警大队报警。当日下午,福田交警大队通过调取视频监控、卡口比对、现场勘查分析和走访,最终锁定翁某驾驶的车辆,并联系到该车所属的赢时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公司再通过滴滴公司联系到翁某。
接单滴滴司机取消订单驶离现场
事故发生时,接单的滴滴快车司机李某(车牌粤B1X1Y7)正在事故现场前约20米处等待蔡某、叶某乘车。事发后,伤势较轻的叶某爬到李某车旁,拍打其车窗,让他接电话告知120的机务人员事发位置。不过,李某告诉120位置后没有现场给予帮助,而是驾车离开现场、取消这单约车订单。
经调查,在该事故过程中,李某通过滴滴打车软件与乘客约定在滨河大道,但参照高速公路规则,城市快速路禁止上下客。交警判定,李某的行为涉嫌交通违法,与事故存在一定因果关系,目前正对李某做进一步调查。
此外,经调查,两名滴滴司机存在多项交通违法。交警部门表示,滴滴公司作为这两名司机的网络约车服务提供平台方,在道路交通安全要求和监管上存在明显漏洞,将就道路交通安全要求约谈公司。目前,交警对该案正在全面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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