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人“组团”操纵三公司股价 证监会开出6.5亿巨额罚单证券

砍柴网 / 京华时报 / 2016-05-13 11:41
正所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眼下,单打独斗操纵股票市场似乎已经司空见惯,组团忽悠也不断粉墨登场。记者近日获悉,黄信铭等6人因“组团”操纵3家上市公司的股价,被证监会开...

正所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眼下,单打独斗操纵股票市场似乎已经司空见惯,组团忽悠也不断粉墨登场。记者近日获悉,黄信铭等6人因“组团”操纵3家上市公司的股价,被证监会开出了罚没6.5亿的巨额罚单。   

6人合谋控制多账户操纵股价

记者获悉,证监会近日对黄信铭等6人合谋操纵首旅酒店、劲嘉股份、珠江啤酒股票价格一案调查、审理终结,操纵细节也随之曝光。

经查明,黄信铭、谢冠华、陈囡囡等人于2013年9月23日至2014年8月27日期间,控制“黄信铭”普通及信用账户等15个以上账户组,合谋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首旅酒店”,并在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影响“首旅酒店”价格。“首旅酒店”收盘价从2013年9月23日的14.68元变化为2014年8月27日的14.64元。截至2015年8月25日账户组1交易“首旅酒店”盈利1288.26万元。

在交易“劲嘉股份”过程中,6人再度利用账户组的优势,合谋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劲嘉股份”,并在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影响“劲嘉股份”价格。“劲嘉股份”收盘价从2013年5月21日的8.88元上升至2014年4月22日的14.35元。截至2015年8月25日账户组2交易“劲嘉股份”盈利2.06亿元。

合谋操纵尝到甜头之后,在交易“珠江啤酒”过程中,账户组数量已升至20余个。2014年1月9日至10月15日期间,该账户组主要使用34个MAC地址进行下单委托,其中6个MAC地址对应的交易量占账户组交易“珠江啤酒”总量的75.94%。“珠江啤酒”收盘价从2014年1月9日的9.01元上升至2014年10月15日的15.08元。截至2015年8月25日账户组3交易“珠江啤酒”盈利1.05亿元。

自家账户倒手影响股票价格

从证监会此次曝光的6人合谋操纵上市公司股价细节来看,采取的惯用手段就是先以大宗交易方式买入,后通过二级市场连续集中交易、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等方式操纵股价,获利后卖出。

举例来看,账户组在2013年9月23日至2014年8月27日期间的127个交易日交易“首旅酒店”,共计买入3849.05万股,买入金额5.55亿元,共计卖出3826.29万股,卖出金额5.65亿元。其中,交易量占该股市场交易总量的平均比例为14.05%,占比超过20%的交易日35个,最高占比为2014年5月29日的59.41%。

证监会认为,这种合谋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股票,并在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已经影响到相应股票价格。

“忽悠团”分工明确各负其责

豪华忽悠团中的6个地域不同、性别不同、年龄不同的人,因为一个共同的目标走到一起。据了解,在合谋操纵首旅酒店、劲嘉股份、珠江啤酒三公司股价的过程中,6人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组织有序。

其中黄信铭起组织、决策作用,在此次跨年度组团操纵上市公司股价当中扮演主要角色;庄德智和黄信铭共同操纵劲嘉股份,并提供资金,谢冠华参与组织、策划,陈囡囡负责统计和划转交易资金,剩余两人黄正中、朱辉执行交易决策并提供交易建议。

对此合谋操纵股票行为,几人辩解称,并不存在“合谋”操纵,投资股票的行为是正常的投资获利行为,是建立在对上市公司充分调研和综合利好分析的前提下才做出的。

不过证监会法眼如炬,毫不留情地下发了罚没6.5亿元的巨额处罚通知。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决定:责令黄信铭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黄信铭违法所得3.25亿元,并处以3.25亿元罚款。对谢冠华、陈囡囡、黄正中、朱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90万元罚款。对庄德智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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