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德股份因“陈远行贿案”被起诉滚动
3月25日晚间,诺德股份(600110)发布涉及诉讼公告,再次因更名前的中科英华陈年旧事受到牵连。
2014年,原中科英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陈远行贿吉林油田总经理、党委书记王永春案爆发,同年陈远被刑事拘留。该案件于3月23日进行了开庭审理,而与以往不同的是,诺德股份也被列为被告,原由则是陈远行贿一事涉嫌单位行贿。
从诺德股份发布的公告可以看出,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对公司被列为“被告”表示出了不认同,公司认为陈远最初与王永春接触早于其担任公司董事长近两年之久,因而其与王永春接触目的为其个人利益而非公司发展利益,并且本案件的涉案金额1430万元并非由中科英华支付,实为陈远个人安排。
诺德股份相关高管在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对公司被列为“被告”也表示出了“委屈”。其表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自了解到案件情况后,立刻进行了核实和自查工作,整理了指控与事实相悖的情况,未来将组织律师团队进行积极的答辩和应对。
本次公告显示,早在2002年,陈远即了解到吉林省松原市金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原金海公司)与中石油吉林油田分公司开发新木油田区块,萌生相关收购的想法。同年,其经人介绍认识了时任吉林油田总经理、党委书记王永春,并在王永春的指点下开始推进收购事宜。而此时陈远既不是中科英华股东,也未担任董事长。诺德股份上述高管证券时报记者证实了这一点,并表示陈远在2004年担任中科英华董事长之前没有担任过公司任何职务。
公告还显示,公司查阅2002年所有的中科英华会议记录,从未涉及到计划开展油田区块开发及经营业务的表述。因此公司认为,陈远接触王永春是因为公司计划开发油田项目的指控是与事实相悖的。
此外,尽管在陈远担任了中科英华董事长以后,中科英华控股子公司长春中科英华完成了对松原金海公司的收购,但其中收购的细节却值得推敲。中科英华2004年公告显示,长春中科英华并非对松原金海直接完成收购,而是分别收购上海千程实业有限公司、重庆光辉电工技术有限公司等主体持有的松原金海的股权。本次公告也证实,陈远个人是以5500万元的对价,通过包括重庆光辉、松原正源在内的多个公司主体收购了松原金海的股权。而最终长春中科英华从该些多个主体收购所持有的松原金海股权时,已溢价近4000万元。
而本案涉及的“行贿”资金来源,也是诺德股份叫屈的重要原因。本次公告显示,2009年,陈远安排他人将“中科英华股份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信托收益”中的1430万元汇入王永春指定的张艳清个人账户。公告表示,上述信托计划实质是华创和润投资有限公司(陈远为法定代表人)以持有的中科英华5760万股的股票为出资,在平安信托公司做的一个信托产品,与中科英华并无关系,且中科英华至今从未支付过该1430万元,其实为陈远个人安排。
诺德股份上述高管表示,公司已委派诉讼代表人并委托了辩护人将上述情况在法庭上予以辩解,由于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尚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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