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龙贷触监管红线?行业普遍现象滚动

砍柴网 / 网贷315 / 2016-01-08 14:06
网贷315前期发现,翼存宝借款人对象不明、甚至已经计息后,投资明细里依然没有资金去向。且翼龙贷接受线下汇款,汇款地址显示为“温州翼龙贷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16年开年,P2P网贷平台的日子却不太好过:与e租宝、大大集团的一同倾覆的不仅是网贷行业整体的口碑,还有投资人对P2P理财的信心;新监管《征求意见稿》虽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但是信息中介、信息披露、“十二条禁令”等规定也让平台不得不面临业务调整的问题。

近日,《经济参考报》记者撰文“翼龙贷涉嫌资金池违规操作”,矛头直指翼龙贷主打产品——翼存宝。在这个敏感谨慎的时刻,老牌网贷平台疑似触监管红线的报道,让网贷行业神经再次紧绷。

经济参考报报道认为,翼存宝项目采用先融资后放贷模式,资金流向不明,已触碰网贷行业资金池红线,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翼龙贷随后发表声明,称自己秉承“先有借款后有投资”的原则,不存在非法吸储和资金池行为,而在正式声明前,以《翼龙贷100亿元贷款流向哪里》为名的系列软文涌现在各大媒体网站上。

但对于报道中质疑的翼存宝违规操作、翼存宝协议为何是翼龙贷与投资人直接签订、翼龙贷是否有资质接受投资人委托投资等问题,翼龙贷方面未做正面回复。

定期理财产品疑似设资金池:产品设计不当还是行业潜规则

调查发现:翼存宝主要有三个问题

1 投资人直接与平台签订协议;

2 投资人始终无法获得资金去向;

3 翼龙贷疑似先融资后放贷。

网贷315前期发现,翼存宝借款人对象不明、甚至已经计息后,投资明细里依然没有资金去向。且翼龙贷接受线下汇款,汇款地址显示为“温州翼龙贷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有专家认为,单凭协议中没有明确的借款人这一点,就很容易成为被批评的对象,因为存在自建资金池的嫌疑。但他同时表示,这是行业内部,尤其是平台推出的固定期限、固定收益理财类产品的通病。

网贷315随机抽取其他平台类似定期理财产品发现,部分平台也存在直接和投资人签订协议的现象,但是有些明确注明是“债权转让”,有些在投资完成后,可以查询被匹配借款人信息。

某平台产品负责人表示,他们在产品设计前便咨询律师相关协议问题:“我们定期产品是三方协议,但因为另一端是分散的债权,所以我们协议的三方是投资人、平台和第三方机构。”这里的第三方包括资管公司等,但是,在新监管指导意见出台后,该人士所在公司也面临业务调整的问题,“监管对于网贷平台和第三方机构的合作并没有细致的规定,我们也在调整过程中。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在产品设计时,平台绝不能和用户资金直接对接。”他同时指出,还不能直接认定翼龙贷触犯自建资金池红线,其他平台在实际操作中也会出现短暂的资金站岗问题,但是翼存宝这个产品过程设计、协议设定、最终的债权显示,确有不合理之处。

如今,监管征求意见稿出台,其中明确规定了恪守信息中介本质,禁止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因此,P2P平台在未来监管细则正式确立后的18个月调整期内,需尽快进行业务调整,以适应监管规定。

目前行多数专家、从业者认为,被规定为信息中介的p2p平台,未来会设立另一理财公司,进行“业务分离”,在合规合法的前提下,打造一站式理财服务平台。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网贷315首席学术顾问邓建鹏认为,网贷行业诱惑太多,守住底线很重要。一个平台要长期做大做强,需要一直秉持合法合规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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